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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供销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先进事迹
发布日期:2012-05-05 信息来源: 浏览量:3030
 
  2011年宿松县供销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和县社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法律、法规,安全经营无事故,各项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年来公司本着“便民利民,安全第一”的宗旨和原则,不断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宿松烟花爆竹市场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目标管理。按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求,全县以供销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为龙头的2家批发企业对全县5家合法生产企业出厂的产品,实行产、供、销一条龙安全经营。同时,加强同顺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合作,重新成立全县烟花爆竹配送中心,两个批发公司与配送中心签订目标责任书,对配送中心实行目标管理。两个公司总经理担任配送中心主任,履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对配送中心安全经营日常监管的职能;在全县择优选用一批配送能力强的人进行配送,担任业务员、保管员、押运员、安全员、驾驶员等,所有人员要经统一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实行“八统一”经营:统一采购、统一运输、统一储存、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纳税、统一管理;同时,公司积极探索系统内社企合作,带动基层社设立营销网点,扩大网络覆盖面,目前公司直营网点已覆盖全县22个乡镇。争取市、县交通局和工商局的支持,注册成立了供销祥泰物流运输公司,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了培训。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业务、安全、财务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保证公司效益增长。2011年公司年销售额达到4000万元,赢利131万元。
 
  配合职能部门,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公司在主管部门的努力下,促成县政府先后出台了二个通告:一是宿松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安全管理的通告》;二是宿松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同时,协助配合县政府和安监、公安等职能部门对全县烟花爆竹市场进行了为期两个月专项整治。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有供销和公司人员在内的全县烟花爆竹市场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县安监和公安等部门高度重视,还组建了专门稽查队和管理办公室,出重拳对全县1343个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并实行长效机制。去年清理整顿消除不安全源点142个,收回代合法经营户超量储存烟花爆竹267万元,查处没收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的烟花爆竹5000余件,金额32万元,拘留非法运输、储存买卖烟花爆竹48人。两个通告的出台为净化市场,杜绝非法生产、储存和运输取得了积极作用,推进了全县烟花爆竹产业发展。
 
  积极落实抓烟花爆竹扩库增容工作。根据全县对烟花爆竹消费不断增长需要,原有的我县烟花爆竹仓库需扩库增容。为贯彻落实县政府〔2011〕22号、37号文件精神,我公司积极与县安监、发改委、土地、林业、住建等职能部门联系,争取它们支持,要求立项扩建,解决土地指标等。拟在原仓库基础上扩建20亩,仓储面积增加2000平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仓库,现已完成动工前项目审批、征地、环评、资金筹措等准备工作。
 
  同时,积极发挥协会作用,组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邻省烟花爆竹市场、品牌专营店进行了实地考察。
 
  2012年公司将围绕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网络、转换机制、争取政策支持”这个中心,积极谋划2012年工作,在2011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目标责任管理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管理,重点落实好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和要求,做好烟花爆竹仓库扩库增容升级改造,力争今年6月底前竣工使用。加强烟花爆竹危货运输公司管理,购买烟花爆竹危货运输车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制度建设。同时,进一步发挥烟花爆竹协会的作用,加强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合作,把宿松县烟花爆竹市场净化率达到90%以上,2012年销售额达6000万元,发挥供销社在烟花爆竹销售上真正主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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