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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天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先进事迹
发布日期:2012-05-05 信息来源: 浏览量:3058
 
  东至县天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成立于二○○七年十二月,注册资本300万元;拥有固定资产570万元;现有职工22人;拥有占地10.7亩、仓容面积1500平方米仓储配送中心一座,专用配送车辆二台,市场管理车辆一台。2011年实现销售额3200万元,利润350万元。公司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足额交纳会费,2011年申请为理事单位。
 
  一、结合“新网工程”建立烟花爆竹销售网络。
 
  从2007年开始,公司按照安徽省“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以公司为龙头,各大乡镇24家直营店为纽带,56家连锁加盟店为基础,构建了安全可靠的配送体系,销售网络覆盖全县各乡村角落,实现全县无任何空白点。公司对所有连锁店按“五统一”要求严格管理,即“统一标识、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安全管理”。
 
  二、强化内部管理,把好商品购销关。
 
  首先公司为保证快速发展,积极寻找经济增长点,严格控制经营成本,建立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系统的操作规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其次在采购方面坚持“货比三家”,同质产品比价格,同价产品比质量,杜绝人情采购,盲目采购,和各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同守约关系,无任何违约行为。三是对全体员工实行绩效考核制,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全面提升职工市场销售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公司所有职工全部参加了省市安监、公安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加强市场管理,确保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经营安全。
 
  我公司做为我县唯一具有批发资质企业,在追求效益同时,时刻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安全投入资金充足,每年用于安全方面投入占公司利润的30%;公司每季度都邀请安监、公安、工商部门对公司职工和连锁店主要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及安全知识培训。我公司自二○○七年成立至今,从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在市场管理方面,公司积极协调配合公安、安监、工商部门对市场进行规范,二○一一年配合公安对非法道路运输行为进行严查,共没收烟花爆竹二十二车次,3000余件;配合安监对零售市场进行大规模市场清理整顿,共查处无证经营户十七户,非法采购烟花爆竹案例百余起,没收400件;配合工商部门查处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案件四起,价值20余万元;公司印刷发放张贴安全宣传材料2000余份,通过利用电视台、广播及流动广播进行常年安全宣传,有效地震慑了非法经营者,净化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
 
  经过多年努力,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次被上级部门评优,二○○八年、二○一一年分别被省协会授予“先进单位”称号,二○○九被省财政厅、省供销社授予“省级示范专营店”,二○一一年省供销社授予“先进企业”称号,成绩同时被市、县供销社肯定。
 
  为了公司长远发展,确保我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市场占有率的不断提高,公司目前已在原仓储中心继续征地27亩,新建仓库4幢,面积4000平方米,计划二○一二年十月底竣工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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