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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深化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
发布日期:2018-01-25 信息来源: 浏览量:1908
   连日来,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97号)、《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安徽省公安厅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皖安监三〔2017〕205号)和芜湖市安全监管局芜湖市公安局相关要求,县安全监管局深化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
   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高度重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工作,不断提高零售店(点)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切实把住零售经营安全准入关。连日来,县安全监管局邀请烟花爆竹协会和专家协助配合认真对照基本安全条件对已取得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全覆盖复查验收,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一律责令停业整改,整改后经验收确认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一律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连日来,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安全监管局积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安全监管,从严查处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综合运用舆论宣传、举报奖励、行政执法、治安处罚等手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取缔未经许可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工作合力,严防发生事故,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芜湖县安全监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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