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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集中销毁没收的烟花爆竹
发布日期:2007-11-17 信息来源: 浏览量:3610
为了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震慑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肥东县政府决定与2007年10月12日集中销毁在行政执法中没收的烟花爆竹。本次集中销毁的烟花爆竹共4026件,其中鞭炮2155件、礼花1523件、烟花348件,价值36万元。     

   为确保集中销毁的安全,县政府成立销毁烟花爆竹工作指挥部,制定了安全预案,成立了押运组、警戒组、消防组、销毁组、善后组,负责销毁工作的各环节管理。县公安局、安监局、供销社认真选择一处废弃的采石岩口作为集中销毁场地,严格审查运输车辆的安全状况,慎重选择运输路线,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和应急救援工作,悬挂宣传条幅,营造浓厚的宣传范围。本次销毁活动共出动十辆大货车、一辆消防车、七辆警车,出动警力约30人,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县公安、安监、供销部门及虹韵烟花爆竹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到场。            

   这次销毁的烟花爆竹主要是肥东县政府今年以来对合肥东二十埠地区烟花爆竹非法市场集中整治过程中没收的货物。据悉:今年8月下旬以后,为坚决取缔东二十埠烟花爆竹非法市场,肥东县安委会出台了《关于集中整治东二十埠地区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市场实施方案》,县政府出台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集中专题会议记要》,县安委会先后四次召开烟花爆竹安全领导组会议,决定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整治。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取缔非法经营、维护稳定、保障安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非法、规范引导、巩固成果四个阶段。在宣传发动阶段,共开展对面教育200人次,悬挂宣传条幅8条,制作宣传标牌5个,下达停止经营通知书95份,张贴公告100余份,发放入户宣传单200余份。同时摸清了东二十埠地区95户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户的基本情况。从8月23日开始进入打击非法阶段,县政府从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供销、龙岗开发区抽调27人组成联合执法队,连续奋战40多天,重拳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截止9月30日,已取缔非法储存9处、非法经营7户、非法运输18起,当场销毁40次、没收成品烟花爆竹近4000件、散货1957个,对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的18名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目前,东二十埠地区非法经营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整治工作已进入布点规范阶段。              肥东县安监局      

   二00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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