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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宏运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先进事迹
发布日期:2012-05-05 信息来源: 浏览量:2686
 
  石台县宏运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开办初期是石台县供销社旗下的一家独资企业,只有6名职工,年销售规模150余万元,实现税利30余万元。在石台这个有着燃放烟花爆竹传统习惯的山区县来说,市场占有率极小。当时全县具备烟花爆竹批发资质的企业6家,烟花爆竹市场较为混乱,安全隐患、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2008年,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本着整合全县烟花爆竹行业资源,加强行业间的联合和合作的原则。我们对原有的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吸纳本县龙头爆竹生产企业加盟本公司,公司变身为石台县供销社控股的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也是全县唯一一家具有批发资质的烟花爆竹企业。从而净化了县内烟花爆竹市场,更便于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自2008年以来,全县与烟花爆竹有关的安全责任事故及质量事故无一例发生,为全县人民发展经济建设、招商引资、安居乐业打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2011年,我们在经营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是企业生命”的原则,指定公司一名副经理专职负责企业的安全经营工作,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善落实企业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同时,我们还定期对职工进行业务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强化职工素质和安全理念,做到人人都有安全防范意识,个个具备安全操作技能。多年来,企业从未发生一例职工违法违纪行为,更没有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我们还配合县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整顿和规范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积极收集和提供有关信息。2011年我们协同有关部门共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9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13起, 为打击非法运输、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活动,维护全县的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公司在同兄弟单位的业务往来过程中,始终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格守双方的协议承诺。在行业内一直受到好评,被池州市工商局授为“守合同、重信誉单位”。
同时,我们还积极参加安徽省烟花爆竹协会的各项活动,遵守行规行约,积极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市场秩序;遵守协会章程,积极缴纳会费,加强与同行业的沟通和学习,获取企业提升和不断壮大的良好契机以及宝贵经验,不惜余力的把企业做大做强。
 
  良好的外部环境使企业的发展找到了契机。公司运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提升、整合、优化供销社现有经营网络资源和传统经营业务,在县城范围内建设配送中心,在乡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连锁店、农家店和综合服务社等终端网点,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联合发展。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先后投资建成了三个标准化仓库共2523㎡;一个200㎡的配送中心;购置4辆配送车辆;布设了432个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培训烟花爆竹销售人员432名。
 
  2011年,企业经营呈现了令人振奋的好局面,销售收入一跃飙升到3123万元,实现利税585万元,同时还解决了33名下岗职工的就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提升了企业的形象,扩大了企业的知名度,还被池州市供销社评为池州市供销系统“新网工程”示范点。
 
  回顾企业发展走过的路,我们心潮澎湃,企业的发展不仅离不开国家的大环境、离不开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更离不开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那些组织春节物资供应的日日夜夜,多少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在我们中间发生。股份制企业的优势在公司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折射出她顽强的生命力。展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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