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经验交流
当涂县土产杂品公司先进事迹
发布日期:2012-05-05 信息来源: 浏览量:2502
 
  2011年度,我公司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安监局和各级供销社的直接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依法经营,连续多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和质量事故。
 
  我公司在2011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300余万元,净利润40余万元,全县零售经营户400余户,烟花爆竹专卖店20余户,依法按章纳税10余万元,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2011年度,我公司积极配合县公安、安监部门对全县无证经营进行清理,取缔烟花爆竹无证经营户20余户,查获非法储存点5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10余辆,共收缴烟花爆竹制品1000余箱,使我县烟花爆竹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有力打击运输、经营、储存等环节的非法行为,取得较好的成绩,被县政府评为201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2011年度,我公司同生产厂家及盛虹集团在购销合同中,“重合同、讲诚信”,在购销合同中,没有发生任何争执和纠纷问题。
 
  2011年度,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的新政策,加强安全管理工作:1,建立健全了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2,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做到一处不漏、全面排查;3,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力度;4,切实开展全县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5,突出重点环节、抓好仓储、运输、销售安全管理工作;6,认真开展仓库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工作。
 
  2011年度,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积极开展协会工作,切实保障全员的实际利益,积极参加省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的各项工作,积极交纳会费,关心支持省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的各项工作,通过参加省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工作,不断积累经验,努力使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