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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鲍六一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日期:2012-05-05 信息来源: 浏览量:3892
 
  自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安全监督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等11个省直部门制定的《关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的意见》(皖政办【2010】6号)以来,鲍六一同志一直战斗在烟花爆竹“打非”三年为期退出一线,确保了枞阳四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平稳有序退出,确保了全县烟花爆竹“打非”三年为期的目标实现,彻底扭转了全县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突出的问题,主要做法是:
 
  一、当好宣传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不通,工作就没办法落实。积极宣传省政府决策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法律,明确确定了方针是不会更改了,打消退出企业主退路。   
 
  二、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和助手。确定了一对一帮扶政策,减少退出企业损失。
 
  三、认真履职,以“打非”实际行动促进退出。侦办大要案,坚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威慑退出企业不敢为;彻底清理烟花爆竹药物不留隐患,狠抓源头管控不放松。
 
  四、以实际行动帮助退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引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产业转移、保证退出后有出路,帮助退出企业化解债权债务和成品寻找出路等措施解决退出企业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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